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她手中的长枪似乎萦绕着一道纯白色的光辉,径直朝巨狼刺去。
那巨狼还想用利爪挡住这一击,但叶夕月手中的饮月威势何等惊人。
竟被直接捅穿了巨狼的手掌,下一刻,长枪再次袭来,直接没入了巨狼的脑袋之中。
“干得不错。”叶无尘夸赞了一句。
通窍二重的妖兽,其实力不比一般的通窍三重的武者要弱。
叶夕月如今才通窍一重,能做到这一步已经能称得上一句妖孽了。
然而,事情却依旧没有结束。
那头被两人认为是狼王的巨狼死了之后,这些妖狼并没有逃离,依旧一脸凶狠的盯着他们两人。
叶无尘一脸凝重的看着这些妖狼,现在这种情况,只有一个解释。
他们刚刚杀的那头巨狼并不是狼王!
“嗷呜!”
随着一道狼啸之声响起,包围着叶无尘两人的群狼似乎是接收到了什么命令一般。
叶无尘身前的妖狼纷纷朝后退开几步,留出了一道口子。
此时,一头毛发雪白,身躯庞大的妖狼缓步朝两人靠近。
妖狼的身体上,一名小麦色皮肤,眼神阴狠的男子出现在两人的视线中。
男子的身旁还站着一名老熟人,赫然就是姜家的姜离。
能控制狼王,此人的身份已然呼之欲出。
楚家的御兽师,楚河。
“现在,你们要如何跑?”姜离看向叶无尘与叶夕月两人,眼中的杀意越来越浓郁。
不论是叶无尘,还是他身旁那名女子,天赋都十分妖孽,必须尽早除掉。
姜离看向身旁的男子,开口道:“楚河,动手吧。”
“记住,这一次,你欠我一个人情。”楚河冷声开口道。
他的气质十分阴冷,眼神就如同毒蛇一般,让人感到十分不舒服。
只见他如同野兽一般低吼一声,霎时间,周围的妖狼皆是怒吼着朝叶无尘两人袭来。
这些妖狼大部分都是炼体高阶的妖兽,其中也不乏通窍境的妖狼存在。
甚至楚河身下的那只狼王,乃是通窍三重的妖兽。
“小月,还撑得住吗?”
叶无尘不断挥舞着手中的横刀,那些炼体境的妖狼往往都撑不住叶无尘一刀。
然而,那些通窍境的妖狼就有些难缠了,往往都能在叶无尘身上留下一道道伤口。
叶夕月没有回应,面对这些数量庞大的妖狼,她必须全神贯注的应对眼前的情况。
姜离与楚河没有动手,他们只是站在不远处的空地上,静静的看着两人搏杀。
反正此地的妖狼数量众多,叶无尘逃不出他们的手掌心。
等两人的气血之力耗尽,就是他们出手了结两人生命的时候。
面对众多妖狼,叶无尘一刀劈出,一只只炼体境的妖狼被他拦腰斩断。
鲜血溅在叶无尘的面庞之上,竟让他的眼眸之中涌现出一抹渴望的神色。
他体内的魂宫之中,那株翠绿的树苗不断摇曳着自己的枝叶,显得格外兴奋。
战场上的那些妖狼尸体内,正化作一缕缕气血之力源源不断的注入进叶无尘的身体之中。
喜欢叶无尘请大家收藏:()叶无尘
“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,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,请尽快补充时间!”这个故事,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,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‘大魔王’系统后,找人续上时间开始。...
“我喜欢他的名字。 我喜我生,独丁斯时。” · 高中同学结婚,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。 不知怎的,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,又不为人知的事。 轮到夏漓,她说,“他生日那天,我假公济私,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,都是他喜欢的歌手。” 有人问“他”是谁,夏漓笑笑不肯说。 中途她去洗手间,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。 是晏斯时。 晏斯时低头看她,目光极深,“原来是你。” “从楚城到南城,从南城到北城,从北城到洛杉矶。 为了靠近你,我跨越三千昼夜,一万公里。 不过你不必知道,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。” “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。那时候最讨厌地理,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。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。抱着一摞书,心里又沉又轻盈,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。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,时常想起往事。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,在那年,在十六岁,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。” 阅读提示: *暗恋成真/双初恋/HE *闷/慢热/平淡/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: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...
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,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,带来灾难的同时,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,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,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!也是唯一!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。(注: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。)欢迎.........
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,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。俯视远方,仰望星空,回忆走过的路,经历无数次磨难,阅读几十本书,还是没有前途。太阳从地平线升起,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,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。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,开始了华丽的转身,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。......
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、扣人心弦,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,剑傲江湖-江南瑾年-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。...
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、天生社恐,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、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;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、会打篮球、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,不像他,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。 一朝穿书,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,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、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; 但他很快发现,书里的应晓雨、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,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;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,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; 应晓雨惊喜不已,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?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。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,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,书里不但全员是基,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。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,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:…… — 袁劭作为主角攻,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、自己是书里的角色,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;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,他是个舔狗,受是个万人迷,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。 袁劭:真TM又扯又操蛋。 因此进大学后,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,能离多远离多远; 很快他发现,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“柔弱娇嗔”,他只是看起来腼腆,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;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、暧昧不清,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,反而因为不熟,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。 袁劭:?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?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? 后来,袁劭放下戒备,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,还成为了朋友,友好相处。 再后来—— 袁劭:妈的,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?剧情设定都死了吗?...